经营性资产监管中心
1.负责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各类事项监督管理职责;
2.负责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与实施工作;
3.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评价指标体系,制订考核标准;
4.负责推进学校所属企业改革和重组工作,完善企业治理结构,建立学校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和体系;
5.负责对学校出资企业分立、合并、破产、解散、增减资本、改制与重组、产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及国有股东权益变动的重大事项监督;
6.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、清产核资、资产评估等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事项;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;
7.负责对外投资收益报表编制及对外投资权益调整;按时收缴国有资本收益;
8.负责企业相关的财政资金申报和管理等工作;
9.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;
10.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