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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2018年资产盘点情况进行抽检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年09月30日 13:58 点击次数: 发布人:

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,认真落实学校年度资产盘点工作,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18年国有资产盘点的通知》要求,对2018年国有资产盘点情况进行抽检,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抽检目的

通过资产盘点抽检核查,检验校内有关单位盘点工作落实情况,进一步加强各单位资产管理意识,提高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,增强解决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靶向性和精准性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。

三、抽检范围、方式与内容

(一)抽检范围

1.抽查单位。为了提高工作效率,将核查工作做实做好,本次先选取不少于学校二级单位总量的1/3的单位进行抽查。具体抽查单位见附件。

2.资产范围。

(1)单台件10万元以上资产和2018年新增资产全部核查。

(2)2016年、2017年新增资产,抽查50%以上。

(3)其余年度的资产随机抽查数量不低于单位资产数量总量的10%,资产数量不足100台(件/套)的单位抽取10台(件/套)。

(二)核查方式

1.成立资产盘点核查专项工作组

本次核查学校成立资产盘点核查专项工作组,组长由校国资委副主任(主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校领导)担任,副组长由学校国资委办公室主任担任。核查专项工作组分四个工作小组,各工作小组组长由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选聘,成员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组成。工作组成员和抽查单位情况见附件。

2.核查方法

各工作小组,采用与抽检单位单位召开资产管理工作座谈、随机检查、按比例抽样检查(以账对物或以物对账)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核查。根据核查结果填写《2018年度资产盘点核查评分表》(附件1)。

(三)核查内容

1.召开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座谈会,听取相关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关于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汇报,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(1)本单位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情况;

(2)提高本单位资产配置、使用效益,规范资产处置,加强资产管理的举措;

(3)资产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及经验;

(4)人员变动按要求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情况;

(5)支持单位资产管理员开展资产管理工作方面的情况;

(6)资产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。

2.现场查看各单位实物资产,重点查看以下几个方面:

(1)实物资产有无乱堆乱放情况;

(2)是否按照《陕西师范大学固定资产标签粘贴规范》(师国资〔2017〕48号)要求,规范粘贴资产标签。

(3)资产存放地、设备名称、品牌、型号、规格是否与标签及资产卡片一致。

(4)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以及价值较高的软件等使用效率和共享情况。

四、核查结果

(一)核查小组在检查完毕后须认真总结,每个小组形成检查材料在2019年10月25日之前连同《2018年度资产盘点核查评分表》提交至校国资委办公室。

(二)校国资委办公室对盘点核查结果进行汇总,形成书面报告并上报主管校领导,并对核查结果在全校范围内通报。

(三)凡经核查不合格的单位,须按照要求限期整改,直至核查合格。对核查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,做好年度资产盘点抽检工作是推进我校资产精细化管理,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举措。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,提高思想认识,主动接受检查,以查促改,确保将年度盘点工作落到实处。

2.严格把关。核查工作小组要尽职尽责,严格按照规定检查内容逐项对照核查,确保检查工作不流于形式,达到预期效果。

3.严肃纪律。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将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真实、客观、全面的反映给检查工作小组,不回避矛盾、不掩盖问题、不保留意见、不伪造数据。核查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要高度负责,从严从实开展工作。

附件:

1.2018年度资产盘点核查评分表

2.2018年度资产盘点核查工作组成员与核查单位分工情况

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
2019年9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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